【健康科普】职业性放射性疾病
放射性疾病是指电离辐射所致损伤或疾病的总称。职业性放射性疾病是指企业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,由超剂量限值电离辐射照射机体引起的一系列疾病,是我国法定的职业病之一。
职业性放射疾病可分为以下几类:外照射急性放射病、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、外照射慢性放射病、内照射放射病、放射性皮肤疾病、放射性肿瘤(含矿工高氡暴露所致肺癌)、放射性骨损伤、放射性甲状腺疾病、放射性性腺疾病、放射复合伤、根据《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(总则)》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。
1、核工业系统(放射性矿物的开采、冶炼和加工,以及核反应堆、核电站的建立和转运)
2、射线发生器的生产和使用(加速器、医用和工农业生产使用的X射线、放射性物质的加工生产和使用(核素化合物、药物的合成,及其在实验研究及诊疗上的应用)
5、医疗照射(医疗检查和诊断过程中,病人身体会受到一定剂量的放射性照射)
多数患者有乏力、头昏、头痛、睡眠障碍、记忆力减退与心悸等神经系统功能紊乱的表现。有的出现牙龈渗血、鼻出血、皮下瘀点、瘀斑等出血倾向。部分男性患者有减退、阳痿,女性患者出现月经失调、痛经、闭经等。
早期无特殊体征。病情明显时可伴有出血倾向,毛细血管脆性增加。长期从事放射诊断、骨折复位和镭疗医务人员中,可见到毛发脱落、手部皮肤干燥、皲裂、角化过度,指甲增厚变脆,甚至出现长期不愈合的溃疡或放射性皮肤癌。
1、时间防护,缩短接触放射时间从而减少接触剂量是简单而有效的防护措施。如限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、轮流作业等。
2、距离防护,增加人与放射源的距离来减少接触剂量从而达到防护的目的。如使用长柄工具或遥控等远距离操作方法等。
3、屏蔽防护,在放射源和人体之间设置屏障从而有效减少接触剂量,如防护墙、防护服、铅玻璃等。